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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原平市城区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保障公众健康,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给城区造成的空气污染;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原平分局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2年4月27日零时起对部分路段实行限时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108国道外环、京原北路(京原路平安街以北至外环)、平安东街(平安街庆义久十字路口以东至高速路口以西)。
二、通行时间
晚22时至次日6时,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将根据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原平分局要求另行通知。
三、限行车辆
所有重、中型货运车辆(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执勤执法等车辆除外,应急物资、生活保障物资、春耕生产物资等车辆确需入原的到相关部门报备后方可通行)
四、绕行路线
(一)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去往忻州方向的车辆请绕行108国道;去往代县方向的车辆优选大营高速口、崞阳高速口、原平北高速口就近驶出。
(二)目的地不在原平市区的禁止驶入限行区。
(三)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五、整治重点及范围
(一)整治重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遮挡及污损号牌(模糊不清)的、逆向行驶、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二)整治范围:原平市辖区所有道路。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