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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其一(悯农其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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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13 19: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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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中唐时期,有一位人称“短李”的著名诗人。他的《悯农》二首,尤其第二首可说是家喻户晓,千古传唱不衰,差不多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会吟诵。这位诗人就是李绅。

悯农 其一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悯农 其二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悲悯与博大:以浅显的词铸就伟大的诗

反映百姓生活,是中国诗歌的久远传统。像三国时期曹操就写有“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唐代杜甫也写有《兵车行》和“三吏”“三别”等诗作,都反映了诗人所处的那个时代真实的生活面貌。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开头两句用白描手法,勾画出了一幅夏日农夫耕耘图:时至正午,烈日当空,大地炙热,勤苦的农夫却仍在挥汗耕作。诗人选择正午锄禾场景,不仅仅是为了客观描述农夫耕作的景象,更是要唤起读者在思想与感情上最深切的共鸣。后面两句“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则直抒胸臆,道出心中的不满与愤慨之情。

为什么李绅诗能广泛流传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首诗语言通俗、朴素无华。诗里没有什么难认、难解的字,而且能够抓取正午农耕这样一个关键景象,运用十分直白浅显、易于感知的语言表达出来,诗歌就有了特别动人的力量。

而且它用了韵脚字“午”“土”“苦”,读来如泣如诉,既似歌谣,又似俗语,叙事议论,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感染力。

而《悯农》(其一),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则在短短的二十个字中,表现出从春到秋、从农田到农夫的时空和视角的转变,气调悠长博大,含意深厚隽永。

第一、二句以极其巧妙的对比,用“一粒粟”对“万颗子”,形象地写出了季节的转换,写出了丰收的景象;第三、四句,先展现了硕果累累的丰收景象,随后忽然逆转笔锋,一句“农夫犹饿死”以喜写悲,深深地击中了读者的心,迫使读者不得不去思索,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人间悲剧?

骄与奢:伟大的诗并不一定来自伟大的诗人

这两首诗是李绅举进士前所作。宋代《唐诗纪事》记载:李绅曾以《悯农》二首求知于吕温,深受吕温的赏识,并称赞说:“斯人必为卿相。”

李绅六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卢氏教他识字和读一些儒家的文章。后因家庭贫困,便到无锡惠山寺中去读书,这样就可以获得免费的食宿。寺中有一老僧觉得这个年轻人非同寻常,便对其十分照顾。待李绅学成,准备赴长安应进士举时,又资助了他不少盘缠。

李绅后来考中进士,步入仕途,晚年官至宰相,封赵国公。不过随着官位的升迁,李绅也滋长了自傲心理。据载一次刘禹锡回京后,李绅请其赴宴,宴会上不仅罗列山珍海味,还有娇娥靓女歌舞伴酒。刘禹锡当即吟了一首《赠李司空妓》,描写了李绅生活的穷奢极侈:“高髻云鬓新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其中,成语“司空见惯”也是据此而来。

李绅不只是生活奢侈,还渐渐变得爱耍权威、薄情寡义。据范捷的《云溪友议》记载,李绅年轻时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后来李绅镇守淮南,李元将屈尊降辈,主动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

元和、长庆年间,唐诗出现了一个群星灿烂的中兴时期。在一代诗人中,元稹、白居易、柳宗元、刘禹锡、韩愈、孟郊、贾岛、李贺的文学业绩都不同程度地超过了李绅。

而李绅虽有诗才,却由于一心功名,不仅消褪了早期的锐气,除了早些年的悯农二首外再无经典作品传下来。

《悯农》永存,而“李绅”这个名字却早已暗淡,不禁让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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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更新时间(UpDate): 2023年03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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